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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李锋、董芳、娄龙
通讯地址:北京石景山路23 号中础大厦B座710室
电话:010-68637996/68638969
邮箱:icceca@ic-ceca.org.cn
邮编:10004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30
信用评价申报分类
中电元协(2022)第 002 号
关于开展第十六批中国电子元件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国发〔2014〕2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 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 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的诚信建设,推动行业自律,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元协”)决定在全行业内开展“第十六批中国电子元件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中电元协将继续致力于推进建立中国电子元件行业企业信用档案工作,开展信用服务,促进电子元件上下游行业评价结果互认,实现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上下游共享,帮助企业规避信用交易风险。同时将企业的信用等级作为获得国家和地方重大专项扶持以及行业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全面推动中国电子元件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评价工作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我协会将在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元协官网、《元协简报》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推广信用评价结果,使诚信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社会知名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3. 企业从事电阻电位器、电容器、电子变压器、磁性材料元件、磁感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频率元器件、控制继电器、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电接插元件、微特电机与组件、电声器件、光电线缆、光通信器件、电子防护元器件、印制电路板、电子结构件等电子元器件及其专用材料的生产制造业务,且此部分业务营业额占其营业收入总额的 50%以上;
4. 企业成立已满 3 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二、信用评价等级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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